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218次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6日

一、基本原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衢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衢院学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招生名额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专业型

085501

机械工程

全日制

13

专业型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全日制

7

三、复试工作

(一)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1.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复试考生名单按一志愿优先原则确定。

2.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按照不低于1.2:1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如遇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选择考生进入复试,如遇同分,按全部进入的原则选择考生进入复试。

3.对合格生源不足1.2:1的专业,按实际达线考生名单组织复试。所调剂的专业A类考生的总分及单科分数均要满足国家线要求。

(二)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2.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邮箱36135@qzc.edu.cn。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考生资格审查单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单详见:衢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w.qzc.edu.cn/2025/0317/c3173a76737/page.htm)。

申请调剂考生在面试当日除提供资格审查单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体现个人学习科研能力的佐证材料(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等,应与调剂说明填写的相关成果对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将视情况取消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如有不全的,需要手写“本人情况声明”,格式如下:我是***,由于**原因暂无法提供**材料,本人承诺于**前按照学院要求补齐材料,如无法在所要求的时间内将材料补齐,造成无法拟录取等后果由本人自负。落款:本人手写签字和日期。)

(三)复试方式

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注意事项:

1.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做好行程规划,提前做好复试期间的行程安排;

2.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现场核验身份,考生面试结束后请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与候考考生接触;

3.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智能设备等),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违纪。

(四)复试时间

具体见衢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w.qzc.edu.cn/)、机械工程学院官网(https://jxxy.qzc.edu.cn/)通知。

(五)复试方案

1.复试内容

复试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复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及相应分值如下:

1)专业知识与能力(40%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以及本学科以外的培训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发表论文、专利、设计作品、获奖等成果。

2)综合素质与能力(4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考生参与实习、竞赛获奖、参加学术活动及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计算机、外语水平等考试的情况等;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与职业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治学态度、培养潜力、科研创新实践能力。

3)外语交流能力(20%

外语交流能力测试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知识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和外文翻译的形式考察外语交流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由学院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要求组织,并提前通知相关考生。

(六)复试权重及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所考科目总分为500分,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5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专业要求: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见后续学院官网通知

4.调剂考生复试名单根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

5.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遇同分情况,按全部进入原则选择考生进入复试。

6.所有接收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且最长不超过36小时。

7.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情况服从其规定。

8.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相关调剂政策执行。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批后,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第一批调剂信息接收时间以后续学校网站调剂公告发布为准。上一轮调剂如仍有专业未招满,视情况开通下一轮调剂。

4.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本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在接到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后,再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取得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录取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统一在衢州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公示(https://yzw.qzc.edu.cn/),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同等学力加试中若出现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亦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如若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学院负责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向考生作出必要解释。

4.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本学院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拟录取的考生须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30日之前寄送到本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本学院指定邮箱:36135@qzc.edu.cn。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录取资格。

提醒考生: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

邮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机械工程学院4号实验楼318,收件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5336707575

六、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2025年本学院拟于3月下旬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并于47日前完成;待“调剂服务系统”48日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28日前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七、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4号实验楼315

联系人:柴老师电话:0570-8026649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联系后,仍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动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学院相关联系人。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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