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502次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8日

各学院(中心):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相关人员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放假前,各学院(中心)对所管辖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特别加强“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确认安全后贴上封条。

三、做好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涉及实验室改造、搬迁、设备安装调试等,要安排专人负责。

四、涉及使用各种剧毒、易燃易爆及易制毒化学危险品等的实验室,相关部门要做好危化品的妥善管理,并加强化学废弃物处置及安全存放工作。

五、假期原则上不得安排高危实验,如须安排,要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及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学生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

六、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审批程序。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进入实验室要进行详细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在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的,各学院(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程序报批,同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强化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做好登记、管理、巡查等工作,实验室使用完毕确认安全后,要及时贴上封条。请各学院(中心)将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和部门寒假期间值班安排表,经所在学院(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后,于2021年1月14日前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电子稿发至方正超钉钉,联系电话:8020346 。

 

     附件:1.衢州学院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

           2.衢州学院实验室寒假期间值班安排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8日



     附件1:衢州学院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衢州学院2021年寒假期间值班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