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秋季开学贷款工作通知 |
浏览:34次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开展困难补助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提交 如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贷款回执交统一上交学院,老生9月20日前上交给班级生活心理委员,新生10月10日前交给班助。 如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学报到当天,将贷款回执交给班主任,经学院汇总后,老生9月20日前上交给班级生活心理委员,新生10月10日前交给班助。10月13日前统一报送至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在有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交由学生本人邮寄给银行办理后续放款手续。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学院汇总后,10月8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学工部。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
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