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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空气动力装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浏览:1425次 发布日期:2013-12-04
浙江省衢州空气动力装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和《浙江省衢州空气动力装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理事会章程》,专门成立浙江省衢州空气动力装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平台的学术审议及咨询机构,是联系空气动力装备科研单位和企业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组建,坚持“专家自愿、平台聘任”的原则,连续三次不参加平台举行的学术交流以及平台要求参加的活动,视作自动放弃专家委员资格。
第四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7-11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由资深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平台牵头单位推荐,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由空气动力装备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担任。
第五条 委员的聘用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由理事会聘任,并报省科技厅备案,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
(二)专家每届聘任期满三个月内未收到续聘通知,自动解聘;
(三)专家聘期内因个人行为触犯国家政策法规,或危害平台利益和荣誉,经专家咨询委员会确认,应予以解聘;
(四)本人要求辞聘,准许辞聘。
第六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
第七条 专家经费
(一)专家咨询委员会活动经费单列,由平台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平台核心成员单位以外委员的基本报酬,按照理事长与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商定发放。平台内的专家不发放。
(三)专家参与项目,可按劳取酬。
第三章 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一) 审议平台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
(二)评议平台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受平台理事长委托对涉及平台重大科技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
(三) 对平台承担的重大项目和课题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四) 对国内外空气动力装备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动态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分析与建议报告;
(五)指导平台的学术活动;
(六) 帮助平台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出完善平台服务功能的建议和意见;
(七) 协助平台建立广泛的国际、国内技术联系。
第九条  委员的权利
(一)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及学术研讨、交流活动;
(二)对平台科技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三)查阅平台有关资料和文件;
(四)享受规定的待遇。
第十条 委员的义务
(一)维护科学精神,在科研开发过程中起表率作用;
(二)高质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咨询、调研任务;
(三)按规定递交调查研究报告。
第四章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平台理事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