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2023年秋季开学贷款工作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开展困难补助工作,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提交

如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贷款回执统一上交学院老生9月20日前上交给班级生活心理委员新生1010交给班助

如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学报到当天,将贷款回执交给班主任,经学院汇总后,老生9月20日前上交给班级生活心理委员新生1010交给班助。1013前统一报送至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在有关材料上加盖公章,交由学生本人邮寄给银行办理后续放款手续。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学院汇总后,108日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学工部。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

 

 

 

衢州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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